2006年10月15日星期日

第四个Case了

周六又听说一个小朋友因为经济的问题恋爱出现了危机,到处找钱着呢! —— 这已经是我所知道的第四个case了。
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房子已经成为这些小朋友稚嫩的肩膀上最重的负担了,没有房子就好像没有了一切!

在父母包办这样的事情消失以后,自由恋爱还是那么地有阻力,房子仿佛已经取代了以前父母的地位,但是父母尚且可以说服,或者离开(旧云私奔?)。房子却象蜗牛的壳一样已经贴肉长着了,这个负担是甩不掉的!

不过,比较怪的是,并非是当事人没有房子住,这个房子还必须是买下的、自己的才行!以前,起码我自己一直这样想着:如果那天我们家里奋斗出一套房子,我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了。现在看起来,有房子才是开始!

但是感情呢?现在不讲感情了吗?两个人因为感情而急吼吼走到一起,如果还要等买来房子才能两厢厮守,那也太耽误事儿了吧?

如果条件太多,真正的目的就会模糊了。
结婚的目的是让感情有个归属和结论,两个人自己的事情,但是房子夹在中间……烦不烦啊?!

……

“自由在哪里?……幸福在那里?……”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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